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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方法

发表于:2008-04-21 发布人:洞庭山碧螺春网 来源:中国茶叶网 阅读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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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 
2. SN/T 0923―2000 
3. 进出口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方法 
4. 2000―06―22发布 
5. 2000―11―01实施 
6.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 发布

前 言

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 X50 007―1986《出口茶叶酸不溶性灰分测定方法》的修订。

本标准与前版标准相比无技术路线的改变,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/T 1.1―1993《标准化工作导则  第1单元: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  第1部分: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》的要求进行了修订。

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,同时代替ZB X50 007―1986。
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。
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汪玲平、毕立新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

进出口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方法

SN/T 0923―2000

代替ZB X50 007―198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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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  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的方法。

本标准适用进出口茶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。

2  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SN/T 0921―2000进出口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方法

SN/T 0925―2000  进出口茶叶总灰分测定方法

3  定义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
3.1  酸不溶灰分acid-insoluble ash

在规定的条件下,总灰分经盐酸溶液处理后不溶解的部分。

4  抽样与制样
按SN/T 0921和SN/T 0925抽样与制样。

5  检验方法
5.1  原理

用盐酸溶液处理总灰分,过滤、灼烧并称量残留物。

5.2  试剂

5.2.1  10%盐酸溶液:取24.3 mL盐酸(密度1.19 kg/L,分析纯),用蒸馏水稀释至100 mL。

5.2.2  硝酸银:约17 g/L溶液。

5.3  仪器

5.3.1  电热水浴锅。

5.3.2  高型烧杯:容量100 mL。

5.3.3  表面皿:直径6 cm。

5.3.4  人造滤纸。

5.3.5  干燥器:内装有效干燥剂。

5.3.6  高温电炉:附温度控制器。

5.3.7  分析天平:感量0.000 1 g。

5.3.8电热鼓风烘箱。

5.4  分析步骤

按SN/T 0925灼烧样品,按SN/T.0921溶解并过滤。取水不溶部分,用25 mL l0%盐酸溶液分次从坩埚洗入100 mL烧杯中,盖上蒸发皿,放在沸水浴上,小心加热至溶液由混浊变透明时,继续加热5 min。趁热用无灰滤纸过滤,以热蒸馏水洗涤烧杯和滤纸上的残留物,直到用硝酸银溶液证实洗液不再含有氯根为止。然后,将滤纸连同残渣移入坩埚内,放在沸水浴上小心蒸去水分,烘干坩埚,移入高温电炉内,以(525土25)℃灼烧至无炭粒(一般需1 h)。待炉温降至200℃,取出坩埚,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,称重,精确至O.001 g。再以(525土25)℃灼烧30 rain,如前取出、冷却、称重,必要时反复此操作,直到两次连续称重之差不超过O.001 g为止。记下最低质量。

5.5  结果计算

茶叶酸不溶灰分干态含量以百分率(x)用式(1)计算:


5.6  允许误差

测定应作双试验。由同一分析者、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,不得超过0.02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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