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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茶农打赢世博官司

发表于:1970-01-01 发布人:洞庭山碧螺春网 来源:姑苏晚报 阅读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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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 沈红娣)苏州茶农把碧螺春卖进上海世博会,这本来是件好事,但没想到世博会结束后,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返回的30万元保证金却迟迟拿不回来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,苏州茶农把被授权为“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生产商”的上海嘉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昨天,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,苏州茶农胜诉,判决获得总共100余万元的赔偿。“农民不仅会主动把握机会、进军国际市场,更会拿起法律武器,捍卫应得的那一份权利。 ”负责此案的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尹继忠律师感触良多。

 昨天,拿到法院判决书,东山茶厂当家人柳荣伟松了一口气。原来,去年世博会开幕前,上海有关部门主动上门商谈加盟上海世博会进行产品销售。作为合作社的当家人,柳荣伟清楚地意识到,只有走出去,名气打响了,碧螺春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。于是386户茶农以合作社的名义与上海嘉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合作,同时签约的还有东山吴侬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社。根据合同约定,甲方作为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授权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生产商与东山茶厂、吴侬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社签约后,吴侬、东山茶厂的碧螺春成为合作生产、销售世博会授权的特许产品。“世博会期间,碧螺春销售情况十分不理想,到世博会结束时,合作社只卖掉了五盒茶叶,一共赚了不到400元。 ”柳荣伟告诉记者,他们在合同签订后先后交付了履约保证金、茶叶质量保证金等30万元,根据合同约定,待合同确认的限量版销售数量完税后三日内甲方无息返回本金。起初大家觉得销量不好也只能一声叹息,可是在碧螺春品质检测完全过关的情况下,代理商却押着30万元质量保证金不肯退还。一怒之下,茶农们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。最终,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东山茶厂不仅获得被告应该返还的履约保证金10万元、茶叶质量保证金20万元,更挽回了“世博品牌使用费”等的损失,最终获判赔偿574005元。同时吴侬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社获判赔偿包括保证金、质保金等在内总共457905元。“代理商虚假承诺就是一种不诚信行为。 ”柳荣伟说,走法律诉讼的途径为茶农们维权的同时,他们也从中吸取教训,作为当地优质农副产品,走出去打响自己的品牌固然重要,但是在选择合作方的时候还需要更加谨慎。“还需要开发更适合推广的产品,比如产品包装体量不易过大,便于携带等。 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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